交通事故后对方全责,我们两人轻伤没有住院,对方只付5000元陪偿合理吗?

责任人开着小轿车撞到我骑的电动自行车后,我和我带着的朋友车也毁了,我和朋友都伤了,报警后,认定为对方全责,后来我们去医院检查后回家休息半个月,对方连医药费共赔我们5千合理吗?

如果检查后仅是皮外伤,没什么大碍的话,私了直接给5000元是可以的!因为如果去保险公司理赔的话,不住院根本报不了什么。而交通事故中车主又是有保险甚至是全险,根本一分钱也不自己掏,这样的医院太多了。。。就是自己家先拿钱治病,事后再去保险公司理赔!所以啊,别太较真,人完好就最幸运了。5000元 我认为很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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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2-19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需要对方承担车辆损失、医药费。如果要求误工等其他费用,可以先向交警队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就要走司法程序了。
赔偿金额,要看实际损失和报销单。不是开口估计的。~~
第2个回答  2014-02-19
史蒂夫和思考的和福克斯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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