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都是电动车相撞,对方全责,第二天对方跑了找不到人,但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未说明对方已赔偿的医药费,工伤认定后自己垫付的医药费不能报销,这样该怎么办去报销时人家说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未说明对方已赔偿了多少钱,是不是交警队可以出个补充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