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车撞到老人,人没事儿,怎么赔偿

今天开小车撞到一个74岁的老人,带对方去医院检查为轻微挫伤,医生说没有问题,几天就好。下午去交警队处理时对方要求赔偿3000元,他说受伤了要休养一两个月,但是对方又不出示任何证明,怎么办?对方有点儿诶钱的意思!

  机动车与行人发生车祸,一般机动车是全责的。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这是举证责任倒置,所以如果是交通部门都无法认定,这个责任就很难说了,也就是机动车一方负责,在强制险和商业险责任范围内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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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1-12
让交警参与协商解决吧
不然就去申请仲裁,他那不成什么证据,就不需要赔偿他什么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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