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刚进公司签了两年劳务派遣合同,期满后公司主动和我签订了3年正式合同,并且待遇与公司正式员工基本一致,现在合同12月就到期了,听说公司现在又将和我们改签成派遣合同,这样的话我如果不签派遣合同的话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吗?
二。正式合同期间我们的住房公积金和房补都是从第二年开始发的,可以要求公司补发补缴吗?
三。正式合同期间我们与公司签订的是22天工作日,但因职业原因长期周六周日都有加班,公司没给加班费,我们自己手上也没证据,可以要求公司补发加班费吗?
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续签员工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即每满一年工作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超过6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半年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为:本人最近一年工资的月平均数。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用人单位侵害时,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其一,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可首先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解决。其二,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要求查处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区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调解或者仲裁,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首先谢谢回答,合同不知道放哪了,记得里面有一条说了所有待遇和公司正式员工一样,合同签订之日即生效,而正式员工是什么都有的是否可以理解为公司少给了我们一年半的房补和公积金
追答一般来说,所谓【待遇一样】只限于工资标准、工作时间安排、工作考核等。
房补和公积金属于企业福利,由企业自行统筹安排,给谁不给谁,企业自己说了算。况且房补和公积金本身也不是面对一个企业所有人员的,只是提供给其中一部分。因此公司什么时候给你缴纳公积金,什么时候给你住房补贴,这个是企业自主行为,不是一句【待遇一样】就全包括了的。
有些企业资深员工、高级管理岗位员工,每年还有企业分红呢,你总不能因为一个合同里有【待遇一样】,就理解为自己也应该拿分红吧?
合同有一条就是,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所有待遇和公司正式员工相同。我们公司的房补和公积金是N多年前都有的,我们是否能要求补发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我们没证据,但工资条没有加班工资的体现不知道能不能做为证据,我们是的确加了班,但没有加班工资
谢谢你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