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我们当地为例,如果有参加商业保险,必须到商业保险先报销(所有住院材料原件均交给保险机构),再到新农合报销(收取的报销材料为加盖保险公司印章的复印件和理赔计算书),否则新农合不出具任何复印和证明材料。
保险和新农合哪个先报,乍看之下好像都差不多,其实不然。保险让你们先报新农合是有猫腻的,因为保险有规定,赔付金额最高不能超过住院发票的金额。举个例子,医疗费用10000元,保险公司如果先补偿的话,可能要支付8000元,但假如新农合先给你报销了5000元,那么保险公司只需要赔付剩下的5000元就够了,相当于保险机构赚了3000元。站在政府角度上,钱肯定是要保险先报销比较合理,不能用政府的钱来替私人保险公司买单,给他们赚取利润。
现在,你能做的就是问当地新农合管理中心,看看他们是怎么规定的。如果你们当地新农合说要保险公司先报的话,你只能到医院把新农合的钱退回去,发票作废重开,当作自费病人处理。然后再走保险公司-新农合的报销途径。
当然如果当地新农合肯给你盖章是最好的,最后祝你一切顺利!
追问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