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防院校。
全国共设有消防院校5所,其中部属高等院校1所,即: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设在河北省廊坊市);初级消防指挥学校4所,即:昆明、西安、乌鲁木齐消防指挥学校和南京消防士官学校;另设一个高级警官培训基地,即:公安部消防局天津警官培训基地。这些院校有的以学历教育为主,有的承担部队警官培训和函授学历教育,有的承担士官培训任务。另外,各省市区也设有培训基地,除负责本地区消防警官、士兵业务、技能的短期培训外,还承担社会上各企业单位专、兼职消防人员的培训。
(二)教育培训。
公安消防部队的教育训练采取部队训练与院校教育相结合的培训体系。消防部队的教育训练包括新兵训练、士兵的经常性训练,士兵晋升班长和士官晋级前的集中培训,培养生长干部的院校教育,地方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入警培训,干部晋职与专业培训,高级警官的轮训等。从事建筑工程消防审核、消防监督检查、火灾原因调查和灭火救援等岗位的消防人员,必须经过考试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九、社会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一)消防宣传机构和媒介。公安消防部门把宣传、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提高社会公众的消防安全素质,作为一项重要职责任务。各级公安消防机构都设有宣传部门和专职消防宣传人员。各地主流新闻媒体普遍开办了消防专版、专栏、专题节目。同时,还利用消防专业报刊、网站开展消防宣传。目前,全国性的消防专业报刊有《中国消防》杂志和《人民公安报·消防周刊》。全国有各类消防专业网站400多个,较有影响的是公安部消防局主办的“中国消防在线”和中国消防协会主办的“中国消防网”。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