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违约未如期办理房产证,违约金合同无约定,如何计算赔偿金?

网上查了找了,我这种情况符合下面第2条,如下:
1、出卖人未按期提交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所需材料致购房者未按期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了违约金处理办法的,按合同约定处理。
2、出卖人未按期提交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所需材料致购房者未按期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处理办法的,按已付购房款,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我的问题是按已付购房款(加上贷款和首付款已付购房款共计224万元整),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这个利息标准按多少计算?
谢谢!!!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
(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2)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
(3)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其他补救措施.第一百一十一条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12-11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的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2、2017年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
六个月—— 4.35
一 年 —— 4.75
一至五年——4.90
第2个回答  2017-12-14
请到当地人民银行查询。网友建议,仅供参考。祝你好运!
第3个回答  2017-12-12
这个就得看法院如果酌定了。法院有自由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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