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能拿到就职的证明吗?既然她叫你回去,那就回去咯。回去把就职的证明拿到,顺便去劳动仲裁那里去告她。
本来不想给这样的答案给你的,但是我觉得那个老板目的实在太明显了,她就是不想给工资你。这样的人不给个警告她不行!
首先回去上班,把工作证、考勤卡、工资单拿到手,其他的包括了花名册、公司排班表等等如果能拿得到,多多益善。然后去劳动局的劳动仲裁科投诉她,尽量不要告了,告的话对你的影响也不小,如果你还想在当地找工作的话。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公司没签合同的,公司将按每月两倍的工资赔偿的。你不但能拿到工资,而且还翻倍。
最后紧记一点,如果你要告她,不要再“自动离职”了,否则你再也告不到了,等一切都搞定了,告完了,工资拿到了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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