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但是交3金,以后单位能看到我的工作经历吗,单位帮我交金可以视为我是这家单位员工的证据吗?还有,由于我是财务人员,会有一个上岗证在税务局里备案,备案的手续中有一个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这些可以作为发生维权事件时的证据吗?如果可以,那劳动合同还有必要吗?
对劳动者来讲,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权益得不到法律保障。对用人单位来讲,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将受到惩罚。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的原因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则用人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按照该规定,劳动者最多可以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不签订的,自应当签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者按照该规定主张二倍工资,没有最长时间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