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过年期间,监狱会安排特定的接见日,允许服刑人员通过亲情电话或短信与家人联系。
2. 对于在看守所中尚未被判刑的人员,他们在过年期间通常不允许打电话。
3. 被关押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通常只能通过法律程序,如律师的会见和通信,与外界联系。判决生效后,家属才能与其见面。
4. 未判刑的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可以通过写信的方式与在看守所的亲人联系,但信件会受到管教民警的检查。
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有权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6. 根据《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羁押人员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后,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7. 简而言之,已判刑的服刑人员在特定条件下可以与家人联系,而未判刑的犯罪嫌疑人则需要经过特殊批准才能与外界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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