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现在辞职了,他不给我工资,如果去告他可以得到什么样的补偿

已经到了老板承诺给工资的时间了,可是他又开始找借口拖着工资不发。。如果我去劳动局告他,我可以得到什么样的补偿。。而且在职期间公司什么保险也没有给我们买。。现在是公司好几个人一起去告,成功的几率大不大?
我现在手上有离职申请表上面有老板和经理的签名,还有考勤记录、平时工作要签的单和入职表。。。去告他,他要是给劳动局那边塞红包该怎么办啊。。。

补偿是补交社保,补上工资以及相关的经济补偿。

看得出用人单位极不负责任.
你不用担心,可以使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保险,因此购买社保是必须的,属于强制保险,因此你可以跟用工单位协商解决,无果的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并投诉,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等,是可以得到有效解决的。

其证据就是证明跟单位有劳动关系,比如工资条,工牌等。
一般需要补交所欠的月份.

单位方式参保,以实际工资作为交纳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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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12-30
去劳动局,顺便要回未买社会保险和未签劳动合同的补偿,没有签合同他就完了,不过你上班时间一定要超过一个月
第2个回答  2009-12-30
成功机率很大
但是前提要有在单位工作的证据。
第3个回答  2009-12-30
成功几率很大,尤其是联名告状,叫上你的同事一起去,
你先跟你们老板他谈让他给钱包括保险金。拿上劳动法相关规定的打印稿,作为你们谈判的条件。还有你手里的材料等等,给钱,你就把材料给他。谈的下来就算了,谈不下来你就去反应,反应不成你就去告状。我相信聪明的老板一看这阵势就会给你们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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