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随着2019年到来,80后都已经三十了,90后已经成人,这意味着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成长起来的一代已经在职场发挥重要作用,而他们希望的是,简单、快捷的数字化工作方式。智能移动设备在办公系统中的普及,基于云计算相互连接的企业应用,已经让大家感受到科技带来的便利,但是签字、盖章、证明自己的身份却仍然像是信息化大道上的拦路虎。
常常有人问我:
电子签名是否等同于纸质签名?电子签名的安全性?电子签名的合规性?等等
其实,电子签名相关的法律法规在2004年8月28日通过,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当前版本为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正[1],其中明确规定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十一条
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第十一条: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
“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1)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2)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3)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4)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其约定的可靠的条件的电子签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
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敲黑板,划重点啦~~~根据电子签名法规定,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1)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大白话: 生成的签名或印章数据是签名人专有的,并且具有一一对应关系,这就是为什么电子签名厂商要求申请账号的时候,必须要实名认证,就是为了保证签名或印章和签名人真实的对应关系。比如国信易企签公司必须经过企业级的验证,证明申请的主体的确是该公司,而且为该公司发放相应的数字证书,将数字证书和签名人的签署文档及印章绑定。
2) 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大白话:在电子签名人实施电子签名行为的过程中,无论是电子签名人自己实施的签名行为,还是委托他人代为实施签名行为,电子签名人必须拥有实质上的控制权,则其所实施的签名行为,比如签名或是可查证的授权行为,才满足本法此项规定的要求。
3)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大白话:采用签名后的文档,一旦被该对方当事人可以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来验证其所收到的数据电文是否是发件人所发出,发件人的数字签名有没有被改动。倘若签名或印章被更改,则该项签名不能满足本法此项规定的要求,不能成为一项可靠的电子签名。
4)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大白话:电子签名的一项重要功能在于表明签名人认可数据电文的内容,而要实现这一功能,必须要求电子签名在技术手段上能够保证经签名人签署后的数据电文不能被他人篡改。否则,电子签名人依据一定的技术手段实施电子签名,签署后的数据电文被他人篡改而却不能够被发现,此时出现的法律纠纷将无法依据本法予以解决。电子签名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的保护。因此,要符合本法规定的可靠的电子签名的要求,必须保证电子签名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都能够被发现。
一项电子签名如果同时符合上述四项条件,可以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再以一个电子签名产品举例:
1. 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易企签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俗称“电子章”)包括:用户专有的签名私钥(用于数字签名)、用户的手写签名数据或图章信息和数字证书。用户手写签名或图章信息可以直观的标识电子签名人,易企签制作电子签章提供手写和上传图章图片信息生成“电子章”。
2. 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易企签通过一次性口令等强认证手段,验证电子签名人的身份,通过验证才允许电子签名人访问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电子章”),保证电子签名人的对电子签名的实质上的控制。
3. 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易企签电子签名支持数字证书,采用工业标准的数字证书(俗称“网上身份证”)标识签名人,保证签名人的真实性,通过高强度的数字签名机制保证电子签名信息无法被篡改或伪造。
4. 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易企签采用了高强度的银行级别的安全密码技术:哈希、加密、公开密钥密码算法实现数字签名,在签名文档被改动后,可以自动识别文档改动并警告用户。
参考:
[1]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_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