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路上出了点交通事故,骑摩托车不小心让一个推小车步行的人车上多出来的铁棍绊倒,甩了出去。那个推小车的人也因此摔倒了,他报案了,带他到医院做了全面的检查,什么问题都没有,在医院就花了3000多元。他方主动提出来这件事情私了。要一笔钱。但价格不合理。我的车没牌,没证。如果我不和他私了,公办的话,会有什么后果?车被扣,还有别的什么严重的后果吗?请大家帮帮忙,帮我出谋划策一下。谢谢。
近年来交通事故总数呈现增多趋势,那么发生交通事故后该如何处理呢?《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交通事故”的定义是,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其中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也就是说,只要是在道路上和车辆有关的造成损害后果的事件都是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发生后最先要做的是保护事故现场同时要把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建议在此时打电话报警,由交警介入处理。交警介入后会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对事故双方当事人进行问话调查,对车辆进行技术检验,后跟结合整个事故情况及成因对事故进行责任划分。责任划分完毕后交警会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交警会给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做和解工作,如果和解成功,双方就签订和解协议,如果调解不成功,则伤者一方可就交通事故起诉侵权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