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全责,其保险公司只赔付部分,多余部分对方拒赔。我方为新车,购置不到半年,公里数3864km。从未任何违章或交通事故。对方车辆为借用其他公司车辆,投保公司为阳光保险。
事故:我方直行,对方停靠路边,我方行驶到其侧面时对方突然启动并变道,导致我方右前灯片区和对方左前灯片区严重受损。由于对方变道太突然,我方完全没有踩刹车,当时时速54km/h(未超速),猛烈撞击后安全气囊弹出。
事故判定:对方全责,由对方保险公司支付双方修理费,超出部分由对方承担。已定损2万余元。
定损:我方4s店和对方保险公司意见不统一主要有以下三点:
1.安全气囊感应测速器。由于部分更换可能导致气囊无法弹出或者轻撞就弹出,我方4s店只提供整件更换。而对方保险公司只更换接头,并且由他们找人修,日后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他们承担。(4s店:大型保险公司都会将该项纳入更换项目)
2.引擎盖。对方认为没有必要更换。4s店即使尽力维修也只能恢复90%,鉴于我方为新车,建议要求对方更换。
3.副驾工具箱。由于内部物品较满,猛烈撞击后导致无法严密扣合。4s店只提供整个更换,对方保险公司提出他们自己采购材料请人安装。
上述三项费用合计4500左右。对方拒赔。个人针对上述三点有以下观点:
1.对方保险公司负责完全不能接受,如果因此无法弹出气囊导致受伤还能找他们,死了怎么办?具体的赔付措施也没有,无法接受。
2.不到4000公里就被撞的稀烂,而且无法保证复原,全责方应该赔偿我新的引擎盖。
3.4s店整体更换一定有他的道理。我不接受除4s店以外的维修方式。
对方态度:
1.事故认定时他曾向交警捏造说我追尾,交警说他睁眼说瞎话,追尾是追屁股,怎么会追到前灯上?交警定责时他大吼:凭什么让我一个人负责,还要扣我分!后来交警从轻罚他,只让他交20,并未扣分。
2.我曾跟他说因为我的车是新车,保险定损不一定能全换,希望他能赔偿剩余部分。因为是他的全责,他有义务还我一辆和事故前没有太大区别的车。(折旧我都认了。至少应该保证外观和性能不能出入太大)他说:不可能,你去问一下你们4s店去年的那辆0960,你看我多陪他一分钱没有,不行就打官司。
3.对方为个体户,广告设计。经他口述最近有很多单子,并且还在招聘。
对此主要有两个问题:
1.上诉我能否有胜算让他支付上述三项费用,本来我不想和他计较误工费和交通费,他态度这么强硬,我也要维护我的权益,因此这两项费用应该如何计算?我家到单位开车15分钟,公交路线非常远,要40-50分钟,打车12-16元。我月薪3700,年薪10万。请假7天。
2.我该何时上述?是在4s店修好后准备付钱提车时?还是越快越好?
3.对方让我垫付修理费,然后把发票交给他,由他去报销。我没有那么多现金,工作仅一年,每月车贷2916元。既然是他的全责,我认为应该由他负责到底。
希望大家能给我一些建议,万分感激。
法院是否会考虑新车外观,而不仅仅考虑保证使用功能?引擎盖会不会不与更换?
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