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02-21
你要求女方赔偿是没有法律依据的,离婚时双方平分财产,如果你能证明女方存在过错,可以要求多分财产。
第2个回答 2010-02-21
依婚姻法,夫妻分居2年以上,可以予以解除婚姻,本案出走4年不见回来,可以要求离婚,且结婚仅2个月,婚姻基础薄弱,可以作为解除婚姻的参考。至于是否有赔偿,要看夫妻双方谁有过错,谁对婚姻的无法存续有过错,有过错方根据过错具体情形,要给对方以损害赔偿。本案当事人如无法找到妻子,也可以到法院申请宣告失踪,然后再处理相关事宜,就方便多了。
第3个回答 2010-02-21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回答如下:
出走四年不能算是过错,女方没有过错就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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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0-02-21
属于因感情破裂分居超过两年的情形,可以判决离婚。
女方无过错,无需赔偿。
法定需赔偿的情形有: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你的情况不属于以上四种,无权请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