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村集体有权收回分到村民手里的土地吗?1998年分地时老爸因为工伤无力耕种土地所以没有要地,这么多年都是村上给生活补助,2015年老爸经过和队上协商取消生活补助补偿给老爸40亩地,当时村上给开具了证明,如今因为土地流转村上要收回补偿给老爸的土地,麻烦问一下这样的做法合理吗?
这就是补偿约定
这就是协议,现在人家说人没有了必须要收回,可是我老爹没了还有我老娘和我们呢呀
谢谢你能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