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伤是否可以刑事拘留

被人造成轻微伤,事后执法人员说在 一定时间内调解,但 是到 调解时,执法 人员说对方联系不 上,并说会尽力联系对方。事过半月,仍然说在 联系中,我该怎么 办?老板是否也 要 作出一定 补偿。

  1、如果是故意伤害致人轻微伤,则属于治安案件,不是刑事案件,不能刑事拘留;
  2、致人轻微伤,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应当被行政拘留、罚款;
  3、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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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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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0-01-18
故意伤害轻微伤最多是处15日以内的拘留,事后调解可以由公安机关主持,如果调解不成,你可以提起诉讼,老板是不是要补偿也要看你的受伤原因,如果要知道更详细的处理方法,可以找律师咨询
第3个回答  2010-01-18
不可以,但可以行政拘留。你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对加害方进行治安处罚。因为不知道你的具体案情,所以无法回答老板是否有责任赔偿。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0-01-18
轻微伤不够成刑事责任,可能会治安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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