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是企业的法定责任。《劳动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第九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员工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法》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员工通知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应采取书面形式。《劳动法》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可以主张工作期间2倍工资(工作期间分为一年内,一年后需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未签订同样可以主张2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员工可以主张要求企业补缴社保。《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员工还可以要求企业给予2个月工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关系,并要求无固定期限合同,同时要求补缴社保,并给予之前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期间2倍工资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上述所列意见是在提问者所述的基本事实上所作出的,仅供参考。如果要最大限度保护员工权益,(请关注作者浦江其妙微博)意见,不主动解除劳动关系,不主张经济补偿,但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和主张2倍工资,并要求补缴社保。
谢谢你的答复!没签合同的赔偿是不是没有了??
谢谢你的答复!没签合同的赔偿是不是没有了??
追答是的,因为已经超过一年了,所以就不能再要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