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审的是否自动转逮捕 是否应该通知当事人 谢谢

派出所在听取报案人的报案去了一次当事人家后,没有任何书面文书 ,就给上网通缉 ,是否有法律依据 。谢谢。

  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审的不会自动转逮捕,如果逮捕也应当通知当事人。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7-19
有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综上,公安机关上网通缉符合法律规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7-18
如果没有抓到人,嫌疑人也没有主动到案,公安是可以采取通缉措施的。你说的自动转逮捕,应该取保后,没有按照公安的要求随传随到,就可以被撤销取保,报检察院批准逮捕 。目前面临被追究刑事责任和判刑。具体结果,还要看具体案情和律师辩护情况。事关重大,建议尽早聘请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通过百度hi加“北京杜律师”,可以进一步联系咨询。 祝好运。
第3个回答  2010-07-18
应该通知,但是有特殊情况。
第4个回答  2010-07-21
发布网上通缉令,需要特定的情形。拘留后取保候审的,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允许不予羁押,等候侦查、起诉和审判。
对于取保候审不足以保障诉讼程序进行的,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因此,逮捕必须由检察院签发逮捕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期间发生妨碍侦查进行的,侦查机关有权决定通缉。
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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