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07-19
有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综上,公安机关上网通缉符合法律规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7-18
如果没有抓到人,嫌疑人也没有主动到案,公安是可以采取通缉措施的。你说的自动转逮捕,应该取保后,没有按照公安的要求随传随到,就可以被撤销取保,报检察院批准逮捕 。目前面临被追究刑事责任和判刑。具体结果,还要看具体案情和律师辩护情况。事关重大,建议尽早聘请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通过百度hi加“北京杜律师”,可以进一步联系咨询。 祝好运。
第3个回答 2010-07-18
应该通知,但是有特殊情况。
第4个回答 2010-07-21
发布网上通缉令,需要特定的情形。拘留后取保候审的,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允许不予羁押,等候侦查、起诉和审判。
对于取保候审不足以保障诉讼程序进行的,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因此,逮捕必须由检察院签发逮捕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期间发生妨碍侦查进行的,侦查机关有权决定通缉。
详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