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题目是什么情况?看了半天直迷糊。说说保险赔偿的问题吧!
双方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的话。你是主要责任,对方是次要责任。你的损失大,他的损失小。只要交警出具了事务责任认定书。双方就必须走保险进行赔偿。首先是交强险赔偿。交强险的财产损失,只有2000元。超出2000的部分需要用商业险赔偿,如果没有商业险的话,那就只能个人掏钱赔偿。现在你是主要责任。你的交强险先行给对方修车最高是2000元以内。如果对方的车损不超过2000元,那么你的交强险直接赔偿就完事了。你的车损比较大,对方又是次要责任,那么你的车损也是先由对方的交强险赔偿最高2000元超出2000的部分对方承担30%,你自己承担70%。对方不愿意,那不行,她必须走,交强险。否则你可以拿着事故责任认定书,到法院告他。
如果对方实在不愿意走保险,也可以。但交强险应该赔偿的部分由他个人承担。例如,你的车损是5000元。那么现有对方给你2000元。剩下的3000元对方要承担30%。你自己承担70%。也就是说,你的车损要是5000元的话,对方应该给你2900元。如果他同意给那交强险的2000元,你可以?同意他不走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