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和电瓶车碰撞,根据新交通法,责任怎么认定?(详细再加分)

我以60码的速度(没超速)超过一同方向行驶的电瓶车,当时他是行驶在机动车道里的,距离我车右侧约1米,我感觉距离安全,超过了他,谁知道在超车的过程中,他突然左转,撞在了我右后轮上方,倒地滑行了一段(4-5m),头部着地,伤的很严重,头部开了一刀,开刀后人情况倒是很好,现在交警判我主要责任,说我超车要确保其他车辆安全,而他不应该行驶在机动车道上。这合理吗(对方有社会关系的),我的责任真的这么多吗,请解释给我听啊,如果不合理,我该怎么做?

分析如下:
1、60码的速度(没超速),说明你是正常行驶。
2、电动车行驶在机动车道,明显违章。
3、电动车突然左转,撞你右后轮,首先,左转让直行,这是大前提,电动车在左转时应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谨慎慢行,但电动车却是毫无征兆的突然转弯,这说明他有过错。而且从碰撞点来看,因为是撞在右后轮,说明你当时基本上已经完成超车,电动车在转弯前没有尽到注意义务。

依你所述,我个人觉着此次事故中,电动车方应负主要责任,但是,由于机动车属于高速运输工具,我国法律将它定义为高度危险物体,当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时,机动车方应承担无过错责任,这个限额划定为10%。也就是说,当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哪怕非机动车方负全责,机动车还是要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所以,综合来看,个人觉着比较合理的责任划定为同等责任或者次要责任。当然,前提是交警认定你超车未保持安全距离的看法成立。

如果你想减轻自己的赔偿责任,那你相应的要证明你在超车时保持了安全车距。我想着你现在举证也不现实了,如果你对认定书有异议,你可以依法提起复核程序。

给你个视频链接,《交通事故处理实务》应该能帮到你。
http://www.tudou.com/home/yyls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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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7-05
受到责任认定书后三天内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复核。就你的描述,你最多也就次责。
第2个回答  2010-07-05
责任怎么划分以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如果你对认定不服可以申请重申认定。
第3个回答  2010-07-05
建议报警,让交通警察处理,你们等待交通事故处理意见书再谈赔偿啊。感觉满意的话,投我采纳哦 谢谢
第4个回答  2010-07-05
交警判你主要责任是对的 现在大车撞小车一般是大车的责任多,多的就不好说了,还有很多因素,比如你可以找人,一般你有保险,可以承担全部责任 ,那么你找保险公司理赔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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