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有哪些

如题所述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1.专利纠纷案件
2.海事、海商案件有海事法院(中级法院)管辖
3.商标民事纠纷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
4.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有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
5.对于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请求法院作出裁决的,申请法院撤销仲裁裁决,有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6.涉及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
7.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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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7-05
一楼法条是对的,解释不够详细。

我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重大涉港澳台的案件,比照涉外案件,一同由中院处理。

重大影响的案件,指案情复杂,影响范围大,涉案金额高的案件。在实务中基本是按照涉案金额来划分的,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几百万以上属于中院,以下属于基层院等等。

最高院确定的案件。除了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主要指专利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各经济特区的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最高人民法院还同意指定了大连、青岛、温州、佛山、烟台、潍坊、苏州、宁波、景德镇、葫芦岛、泉州、镇江、金华等十几个市的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专利纠纷案件。
唯独这一条是部分的中院有管辖权。
第2个回答  2010-07-04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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