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的小区没有物业管理公司或者任何的物业管理单位,那么建议按以下方式处理:
1、寻找原来楼上房子的住户或业主,向其了解现有房子产权情况,根据相关法规,该房现有的业主有责任对其房子的问题进行维修,以消除对相邻住户(包括楼下相邻住户)的影响。
2、如果未能找到现有业主,那么你可以向当区的居委会反映情况,要求居委会进行协调处理。
3、如果居委会同样不能解决,那么可以继续向上级反映,包括街道办房管所,或者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科或房管科等进行反映投诉,要求协调解决。
4、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时,要注意必须尽量采用书面形式,以留下证据证明反映和处理过程。
5、要注意的是,在没有找到该房业主的情况下,一定要找到相关部门到现场配合协助处理,他们也有责任和义务协助你处理,你不能擅自找人进入该房子进行维修,否则容易好事变坏,侵犯他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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