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上逆行,我可以主动撞它,然后要求赔偿吗?

我们这边但交通秩序很差,很多人不遵守交通规则。
我骑自行车出门,在非机动车道上正向行驶,经常遇到对面开过来大卡车、小轿车、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
非常气人,而且有时候对面的车太大,躲都没地方躲,因为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之间有花坛隔离带!
所以一直想教训教训那些在非机动车道上逆行的小轿车。
我打算下次看到那样的小轿车,直接迎着它撞过去。反正我反应快,不至于受伤,让他赔我的山地车就是了。
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难道就没有办法惩治一下那些不法之徒了么?

简单的说是可以,但是不建议你这么做。万一发生你没意想的的事情就不好了,或者你搞得太明显的话可以判你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欺诈罪,他逆行另罚。

我国《刑法》规定,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保险诈骗罪。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诈骗被害司机钱财的,构成诈骗罪。

构成诈骗罪的: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构成诈骗罪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4
不能要求赔偿!
已然不是交通事故了。

“交通事故(Traffic Accident)”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

故意造成交通事故 就是主观上是希望结果的发生而采取放任的态度的行为就是故意。
  故意造成交通事故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百一十六条 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七条 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八条 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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