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会计科目核算什么内容?

如题所述

未交增值税核算一般纳税人月度中了从‘’应交款增值税”或“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当月应交未交、多交或预交增值税额,以及当月缴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额。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4-16
本月要缴纳上月的增值税
第2个回答  2019-12-13
近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发布,细化增值税改革具体政策措施。其中,最暖心的亮点之一就是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即加计抵减政策。但是,你知道其中的十个细节吗?下面就让我们一起学习一下吧。
一要注意政策执行期间
是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要注意确认条件
生产、生活性服务纳税人是指
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简称四项服务)
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三要区分不同设立时间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 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 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 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 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 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四是确认的连续性 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
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
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五是准确计算加计抵减的基数
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部分
不能作为计提的基数
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
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六要区分三种情况抵减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
七要记住一个例外
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
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
需要按政策规定予以剔除
八是单独核算加计抵减
纳税人应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的
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动情况
九是首次需填表声明
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
需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同时兼营四项服务的
应按照四项服务中收入占比最高的业务在表中勾选确定所属行业
十是有始有终
加计抵减政策到期后
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
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8
1、应交增值税应分别“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等设置三级明细科目。
2、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该科目核算增值税月度终了后应交未交的增值税以及多交纳的增值税。本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反映公司多交的增值税,贷方发生额反映公司应交的增值税。月终,公司应将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的增值税额及多交的增值税额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本科目。如本科目借方大于贷方的差额可以在以后各期抵减应交增值税,如本科目贷方大于借方的差额为应交增值税,当月上缴上月的增值税时会计处理为: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应付帐款)

3、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月末,公司“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贷方合计数额大于借方合计数额的差额即为公司当月应交纳的增值税额。由于当月的应纳税额通常在次月交纳,因而应通过“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处理。将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自“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4、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月末,公司应将本月实际多交的增值税(指“应交增值税”借方中“已交税金”栏数额大于“应交增值税”贷方合计数的余额)自“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5、年末,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各明细科目对冲。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年末按正常程序将本月的应交增值税结转到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明细后,再按全年的各明细累计余额进行对冲是最好的办法了!
6、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核算公司当月上缴当月的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应付帐款)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2-04-16
在进行增值税会计处理时,为了核算增值税的应交、抵扣、已交、退税及转出等情况,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两个明细科目。
月末自“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账户转入的当月未交的增值税额,借方余额反映多交的增值税,贷方余额反映未交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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