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不是时间长了就不用赔偿了?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不是我解除劳动合同后时间长了,就过了时效了,原单位就不用赔偿了?我也是碍于面子不好意思和领导谈才错过1年多。还能要的回来吗?
诉讼时效的时间,是从合同终止时或从我离开单位时算起吗

不是的,只要伤残鉴定级别下来,就必须要赔偿。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由社保部门从社保基金中支付,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由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以后,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

因为工伤事故导致劳动者伤残之后,劳动合同关系可以依法解除或者终止。

考虑到劳动者伤残后的就医、就业及伤残会对伤残职工的生产劳动、日常生活造成的影响,这些影响又主要是由于工伤事故导致,因而应该给予伤残劳动者一定程度的赔偿,其中包括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则由用人单位支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

扩展资料

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条件: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已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二)劳动者患病或所受伤害已被依法认定为工伤;

(三)劳动者因工致残,已由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

(四)劳动关系经以下两种法定情况而解除或者终止:①五、六级伤残的劳动者本人提出;②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劳动者本人提出或者其劳动、聘用合同期满;

(五)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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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9-27
这两项是要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才支付的,也就是你离职的时候,其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社保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单位支付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3
不是的;
一、只要伤残鉴定级别下来,就必须要赔偿,只是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由社保部门从社保基金中支付,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由用人单位支付,前提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以后,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
二、如果公司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话,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才会由社保部门支付,如果公司没有为其缴纳社保的,这些所以的赔偿都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8
1、在合同期满时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补助金参照如下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这个诉讼时效适用二年期限,建议积极维权。应先向劳动部门申请 。
3、诉讼时效从解聘劳动合同时(离职)开始计算。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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