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信用社出名给朋友贷款3万,两个朋友是担保人,钱也是他们用了,第一年到期他们把利息结啦,第二年到期他们都跑了,信用社找我,我也没有还款,也没结利息,第三年又到期了,信用社又找我还钱,担保人还是找不到,我不想还款,也没那个能力还,信用社说走法律程序,我会有什么责任刑事责任,担保人有什么责任?担保人跑了就没事啦吗?我不还',信用社真能告我吗?都过期两年多啦!
那么我没有资产呢,土地算吗?有刑事责任吗?担保人跑了就没有事啦吗?
农村信用社担保贷款,贷款拒不还款,贷款方可以对借款人的欠债行为进行起诉,要求其偿还欠款,在法院判决后拒不执行的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第八十五条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扩展资料:
《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农村信用社担保贷款,贷款拒不还款,贷款方可以对借款人的欠债行为进行起诉,要求其偿还欠款,在法院判决后拒不执行的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第八十五条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扩展资料:
《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