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事纠纷.被打致轻伤怎么处理

我不懂法.我的父亲被打致右耳轻伤.左脚小趾轻微伤..评了10级伤残.我今天去派出所询问处理的怎么样.所长让我写一份申请.他说我写.大致意思是说 .我自愿放弃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只追究民事赔偿.我没同意.我说回家考虑一下.所长说这样可以快一些去法院立案.说如果公诉就让我回家慢慢等.当时刚打的时候对方说上面有关系.打死人也不怕.案子拖了2个多月每次去问都让我回家等.我父亲住院的时候我去派出所问.他们说出院就给处理.现在快3个月了.又让我写这么个申请.我真傻了!怎么会这样?我该怎么办??谁可以指点指点我?鞠躬了!!!!

你要是想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公安局不理,你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啊,检察院也行。提起公诉是检察院的事,你不要理派出所所说的话。如果检察院拖着不提起公诉,你就到法院提起自诉!

自诉需要有证据,你把你爸被打伤的医院凭证,及证人证言等收集好。

如果公、检、法三机关都把这事拖着不理,可能打人者真在上边有人了,如果是这样而你又没有人,那只有追究民事赔偿,到时就多要些钱。当然不太可能三机关都听他的,现在只是派出所不处理,说不定他也就在那所里认识个人,你不要理派出所的,直接到法院或者检察院去,记住带着证据,证据多复印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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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12-10
可以以刑事自诉附民事诉讼向法院起诉,也可以像检察院申诉要求其责令公安机关立案
第2个回答  2007-12-10
你可能遇上高人了
是和是战,看你的骨气了。
轻伤,已经足以提起刑事诉讼了。
当然你要放弃也行,因为这是自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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