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懂法.我的父亲被打致右耳轻伤.左脚小趾轻微伤..评了10级伤残.我今天去派出所询问处理的怎么样.所长让我写一份申请.他说我写.大致意思是说 .我自愿放弃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只追究民事赔偿.我没同意.我说回家考虑一下.所长说这样可以快一些去法院立案.说如果公诉就让我回家慢慢等.当时刚打的时候对方说上面有关系.打死人也不怕.案子拖了2个多月每次去问都让我回家等.我父亲住院的时候我去派出所问.他们说出院就给处理.现在快3个月了.又让我写这么个申请.我真傻了!怎么会这样?我该怎么办??谁可以指点指点我?鞠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