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甲方的,甲方卖给了乙方.乙方卖给了丙方.现甲方有权拿过房子吗?

此房是某公司宿舍,是房改房.此房子在卖给我之前还卖过一个人.卖给那人十几年了.所以说房子是甲方的.甲方卖给乙方{另一个人}.乙方卖给丙方{就是我}.卖给我3年了.所以协议书上签字的是乙方.因为甲乙是世交所以房屋却一直没有过户.我和甲方是朋友.当时土地证没有下来.没有过户就买的房子.现在房产证名字还是甲方的.现在要拆迁.公司不给过户.请问甲方现在有权收回房屋吗?我们现在要和甲方签订合同吗?乙方要在场吗?

法律规定,房屋产权对外的公示力,在于房屋管理部门的登记,即房产证是谁的。房子就是谁的。当然你这案例,如果只是甲方不同意过户,乙方愿意配合你的话,那么解决方法就是,先让乙方和甲方打官司,让男方把房屋产权过户给乙方,既然甲方把房屋卖给了乙方,就应该过户,这是受法律保护的,乙方胜诉拿到产权后,再过户给你就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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