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对方发生口角争执,对方先动手打人。我在打斗中不小心伤了对方,我能否知道派出所怎样解决此事

事情出来后,派出所把我带回去铐起来了,了解情况后,把我放了出来,又让我交了500元的罚金。之后,我发现警察没有调查此事的来龙去脉,只是对我说有监控录像,在铐我期间,我看见对方(动手打我的人)向警察嬉皮笑脸的说:可以走了吗之类的话,因为我不服,为什么不铐对方(动手打我的人)?反而铐自卫的人?在与对方厮打过程中,我也被对方多处打成轻伤!!我的观点是要铐都铐,要不铐都不铐,谁先动手打人的就应该拘留15天。我觉得警察(派出所)和对方是一伙的!!!

实际上派出所处理打架纠纷并不仅仅看谁先动的手!当然,先动手的人应该承担较大的责任,但是,很多情况下难以分清谁先动的手,往往被认为责任平均!当双方都要对对方造成的伤害时,双方都要对所造成的伤害负责,决定适用调解还是追究责任!你的情况是:派出所见到你伤了对方,并且可以看出对方被伤,为了防止你再次伤害对方,所以对你进行临时性约束!你被他打成了轻伤,便可以向派出所提出追究对方的刑事和民事责任!最终根据伤害的轻重决定是否需要拘留、罚款、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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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26
当双方都对对方造成的伤害时,双方都要对所造成的伤害负责,决定适用调解还是追究责任!如果是对方先动手打人者是正当防卫,可以不出钱或只担负一半或更少,如果相反打人者先动手那会负全责。也就是别人受伤比较严重,而打人者又不是正当防卫,那么成担的责任就要大一些。
法律分析
一般来说,先动手的一方过错责任较大。如果是一方无故殴打另一方,那么被打一方是可以采取正当防卫的,给对方造成的损伤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发生伤害案件应当及时报警,出院后要求派出所出具伤情鉴定函进行伤情鉴定。伤者经司法鉴定,如果达到轻伤二级,根据相关法律将会对打人者追究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造成轻伤的要负刑事责任,自首的可以酌情减刑刑罚。把对方打成骨折,要经过法医鉴定 。如果属于轻伤涉嫌伤害罪,要判刑的。不构成犯罪的,依法要予以治安处罚,要拘留。把人打骨折一般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对方谅解或放弃起诉,可能不会判刑。如果是轻微伤最高十五天行政拘留。无论是哪一种,均需要赔偿医药费等费用。对于人身损害的伤残等级确认后,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五条 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2个回答  2012-04-06
实际上派出所处理打架纠纷并不仅仅看谁先动的手!
当然,先动手的人应该承担较大的责任,但是,很多情况下难以分清谁先动的手,往往被认为责任平均!
当双方都要对对方造成的伤害时,双方都要对所造成的伤害负责,决定适用调解还是追究责任!
你的情况是:派出所见到你伤了对方,并且可以看出对方被伤,为了防止你再次伤害对方,所以对你进行临时性约束!
你被他打成了轻伤,便可以向派出所提出追究对方的刑事和民事责任!
最终根据伤害的轻重决定是否需要拘留、罚款、调解!
第3个回答  2012-04-07
打架斗殴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普通治安案件,该类事件中无绝对的谁对谁错的区别,双方都需承担一定责任。
在使用警械方面,公安机关根据警械使用条例有自行判断是否使用的权力,即使争议,意义也不大。
第4个回答  2012-04-07
你想问什么?是你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想维权?还是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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