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新买的货车被对方追尾,对方全责新车折旧费怎么算?

如题所述

赔偿所有的损失,所有的费用,具体包括财产损失、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等。 发生交通事故后走快速理赔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事故责任明确,所有责任人证照齐全,真实有效;二是没有人员受伤或者受伤程度比较轻,不需要住院治疗;三是损失总金额比较小,基本上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
另外,事故后走快速理赔一定要有保险公司的现场查勘定损,或者有交警队的事故处理简易认定书,并且被保险人应及时向保险人提供保险理赔的相关证明和资料。?财产损失赔偿参考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如果你是辆新车被别人追尾了以后,对方全责,到底自己该不该主张相关的赔偿费用呢?

修车部分:要看对方有没有买保险,如果买了保险,需要保险公司到第一现场拍照,然后由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如果没有买保险,那就直接让对方到ssss店进行维修,对方全部承担。

误工费和交通费:如果您的车辆不是营运车辆的话,误工费和交通费应该是算在一起的。

如果是营运车辆,那么需要算这几天损失多少钱,以损失的钱作为误工费。

折旧费:这个要看车损伤的程度,一般追尾不会太严重,毕竟尾部没有什么致命部件,可以自己估算一下,或者去估价中心咨询。这个问题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需要协商处理。

因为车辆受损以后多多少少都会产生贬值的问题,但是要根据损伤的部位、损伤的程度来确定。一般来讲,这种情况下可以进行协商,但是如果协商不成,个人又认为自己的损失很大的话,可以通过诉讼的渠道进行解决。

对于误工费折旧费等,建议你报个差不多的价格,你不吃亏他也能接受的限度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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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6-21

赔偿所有的损失,所有的费用,具体包括财产损失、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等。发生交通事故后走快速理赔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事故责任明确,所有责任人证照齐全,真实有效;二是没有人员受伤或者受伤程度比较轻,不需要住院治疗;三是损失总金额比较小,基本上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

另外,事故后走快速理赔一定要有保险公司的现场查勘定损,或者有交警队的事故处理简易认定书,并且被保险人应及时向保险人提供保险理赔的相关证明和资料。

第十五条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要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损坏车辆的维修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和抢险救援费用;

(二)车辆灭失或者不能修理的,购买与发生交通事故时受损车辆价值相当的更换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运、客运等经营活动的车辆因不能从事相应的经营活动而造成的合理的中途停留损失;

(四)非营运车辆因不能继续使用而产生的通常替代运输工具的合理费用。

其他部分:

维修部分:看对方是否买了保险,如果买了保险,需要保险公司先到现场拍照,然后由保险公司来理赔。如果不买保险,那么直接让对方到4S店维修,对方承担所有费用。

时间损失和运输成本:如果你的车辆不是运营车辆,时间损失和运输成本应该一起计算。

如果是车辆的操作,那么需要计算这几天损失多少钱,用损失的钱作为损失的时间成本。

折旧费:这要看汽车受伤的程度,追尾一般不会太严重,毕竟尾没有什么致命成分,可以自己估计一下,或者去估价中心咨询一下。这个问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需要通过谈判来解决。

因为车辆损坏后,或多或少都会产生贬值的问题,但要根据损坏的地方,损坏的程度来确定。一般情况下,这种情况下可以进行协商,但如果协商失败,个人认为自己的损失很大,可以通过诉讼的渠道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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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10-11
刚买半年的新车,被撞了,怎么算呢?对方全责
第3个回答  2021-09-06
从法律角度来看,目前《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中并没有“车辆折旧费”这一赔偿项目。司法实践中,2016年3月14日最高法院关于折旧费是否赔偿问题做了答复,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原则上不予支持,但少数极端特殊情况下适当赔偿。
新车被追尾,应当赔偿车辆维修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如果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应当赔偿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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