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 从当事人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开始,仲裁委员会需要在约一个星期内完成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
2. 一旦受理,仲裁委员会会在一个星期内通知对方当事人领取仲裁资料,并告知开庭时间。通常,这一过程从受理之日至开庭大约需要一个月到一个半月的时间。
3. 对方当事人在开庭前的一个星期内需提交答辩书。
4. 开庭后,法官通常会在当场或几日内尝试调解。如果调解失败,将进入仲裁裁决阶段,这一般需要半个月到一个半月的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
-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特定劳动争议,适用该法。这些争议包括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除名、辞退、辞职、离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争议。
- 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的管辖权属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如果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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