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两个人打架,对方挑衅,造成我方轻微伤,挑衅者轻伤。但挑衅者的无理要求以走上法律程序,该咋办?

我方鼻骨骨折,挑衅者脾轻伤。然而挑衅者的要求达不成协议,所以只有走法律程序,我方人也被关入看守所。。。。。。跪求解答。。。。。。。速度啊!!!!!!!!!
双方在交谈中,发生口角,我方 的人排了下对方的肩说:“干啥呢?”(拍的时候的力度不大,说话的口气也不重)。然后对方拿的棍子打我方的人,你看这属于啥、?

如果对方构成轻伤的话,你方已经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因为构成轻伤的案件属于刑事诉讼法中的自诉案件,如果对方撤诉,你方是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建议好好和对方做工作,争取对方去法院撤诉。追问

那如果对方不协调,执意要打官司呢?(对方已经买好人,搞好关系)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6-29
1.故意伤害罪
第九十九条【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量刑格】
(一)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或管制刑;
(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情接近轻微伤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伤情介于轻度和重度之间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伤情接近重伤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第一百条【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
(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尚未达残疾标准的或损伤程度与轻伤标准接近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
(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10级残疾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2.应该有个伤残报告追问

那几级伤害是最严重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