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成为一般纳税人的标准是什么?

小规模成为一般纳税人的标准是什么?升级每年的定额是180万还是累计80万后自动升级?升级后只能用增值税票抵税么?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标准: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的(含50万元);“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2)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7-16
如果你是商业企业,只要连续12个月销售额大于80万,就自动升级成一般纳税人了。这个80万不是每年的定额,也不是累计销售额,请注意区别,这里很容易混淆概念。
如果你是工业或提供劳务的企业,这个数字是50万。
升级后可以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7-16
累计80万后自动升级,或者去大厅申请一般纳税人,成为一般纳税人后只能进来专用发票抵扣。就是销项税(开票收入的税金)减去进项税(进货的专用发票税金)
第3个回答  2012-07-16
 小转一般纳税人的手续比较复杂
1.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第三条 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第四条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对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二)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根据上述规定,年应税销售额如果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年应税销售额如果没有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如果同时符合第22号令第四条的两项规定,也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2.已成立的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征税一般从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批准的次月月初开始。
  3.核定征收具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
文件的规定执行。在该文件中指出:
  第三条 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薄的;
  (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除以上情况,企业可按照查实征收的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十一条 税务机关应在每年6月底前对上年度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进行重新鉴定。重新鉴定工作完成前,纳税人可暂按上年度的核定征收方式预缴企业所得税;重新鉴定工作完成后,按重新鉴定的结果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 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分类逐户公示核定的应纳所得税额或应税所得率。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按照便于纳税人及社会各界了解、监督的原则确定公示地点、方式。
  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核定的应纳所得税额或应税所得率有异议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相关证据,税务机关经核实认定后调整有异议的事项。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与增值税是否是一般纳税人无关,征收方式一经确定,一般一年之内不做调整。企业如有疑问,可以根据30号文件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自己的意见,由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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