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国家要修经过我们社的一条公路,当时镇政府进行我社的土地实际测量,告诉2009年我们村民土地以租代征用于修路,并和我们村民签了租地合同78亩。并每年付我们村民78亩的土地租金费,可今年镇政府说要对我们的土地进行征收,并一次性补偿我们的土地,可是镇政府说我们的土地只有58亩了,他们的理由就是土地征收以平面计算面积,我们当然不服了,因为我们问政府三年前怎么不告诉我们村民以后土地征收面积以平面计算,那我们签的租地合同是费纸一张吗?难道三年土地租金费的面积没有确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