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山区的农民,政府修公路占用了我们的山地,可补偿我们土地费时,却不按我们的土地面积补偿?

三年前,国家要修经过我们社的一条公路,当时镇政府进行我社的土地实际测量,告诉2009年我们村民土地以租代征用于修路,并和我们村民签了租地合同78亩。并每年付我们村民78亩的土地租金费,可今年镇政府说要对我们的土地进行征收,并一次性补偿我们的土地,可是镇政府说我们的土地只有58亩了,他们的理由就是土地征收以平面计算面积,我们当然不服了,因为我们问政府三年前怎么不告诉我们村民以后土地征收面积以平面计算,那我们签的租地合同是费纸一张吗?难道三年土地租金费的面积没有确定吗?

一般这种和政府签的合同是没有什么商量的余地的,基于公共利益他们可以征收你们的土地,一次性补偿。
在我们学法律里的都有这个无奈,行政法中行政赔偿一直都不高的。
况且作为百姓的我们没有什么反抗的余地,实在不行不然反应到上层去试试有没有用。。。不过一般都不了了之的,然后你们的地还是一次性补偿征收了,算是58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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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15
上新闻咨询法律告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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