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双方责任认定

因工作上的事引起纠纷,对方上门谩骂,互相推搡后动手打架,双方都有轻伤,对方鼻子骨折(不是粉碎性骨折}后报警,现在对方以受伤为由窝在家中,要求我方赔付医疗费和因受伤不能工作导致的损失。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根据《刑法》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你们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公安机关可以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行政责任。不管什么原因造成对方伤害都是过错,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或者刑事责任。
纵横法律网-河南杰升律师事务所-孙宏磊律师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10-09
以你说将,本案中A和B都有过错。如果双方都不构成轻伤或者重伤,那么相互看病,基本上就没有什么事情了。如果出现轻伤及以上伤情,那么,打人者就应负刑事责任。需要帮助可以和和联系。
第2个回答  2019-07-24

宋聪聪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张保刚律师

擅长:公司法务

刘勇律师

擅长:损害赔偿

王莉律师

擅长:劳动工伤

陈娜律师

擅长:税务合规

朱哲雨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

李昌锁律师

擅长:经济纠纷

李金杏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

    官方电话在线客服官方服务
      官方网站电话咨询
第3个回答  2021-01-06

双方打架责任如何划分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8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