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如何来认定直接经济损失呢

最近在检查员工个人u盘的时候,发现有员工在多年前曾经把公司开发的软件拷贝到了自己的u盘上,并且已经在多年前删除了,软件在几年前也已交给客户使用了,目前没有发现软件有泄露的情况,因为该员工从未提起过此事,所以过去的几年里公司一直不知道,如果公司想追究他侵犯商业秘密的话,该如何来认定直接经济损失呢

首先要掌握员工侵犯公司商业秘密的证据,其次,要掌握基于员工泄密而获益的客户未经公司授权而适用软件的获利情况,以此为依据主张公司的损失。如果掌握不了客户未经公司授权而适用软件的获利情况,则只能交由法院裁量确定了。追问

简单问过他为什么要拷贝到自己的u盘上,该员工就是软件的开发人员之一,他说电脑出了点问题要做个临时备份,因为是多年前的事了,难以证实,请问凭这个能证明他侵犯公司商业秘密吗

追答

不能。必须有经他手而使其他公司得以未经授权使用软件的证据,才可能证明他侵犯公司商业秘密。

追问

不过公司有明确规定不能使用个人u盘的,他这已经是违反了公司的规定了

追答

他违反了公司的规定只能按公司规定处理,不能得出他侵犯公司商业秘密的结论。

追问

从他u盘上软件的创建日期和删除日期看,中间隔了有快一年的时间,也就是他还把这些软件拿回家过,估计已经泄露了,临时备份也不需要拿回家的,也不能证明吗

追答

中间隔了有快一年的时间,不能证明他还把这些软件拿回家过。即使能证明他还把这些软件拿回家过,也不能以此证明已经泄露了。虽然临时备份不需要拿回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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