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了30%的首付,购房合同也已经签了,公积金贷款也办下来了,这种情况下房子不想要了,有几种处理办法呢

之前有朋友在交了定金的情况下不想要了,私下多给置业顾问一部分钱让她帮着又卖掉了;我这种怎么处理比较好呢?房子本身没有什么问题,只是工作单位的变更导致上班一下子远了很多很多

你要是一次性的就可以用你说的那个方法 但是你是按揭的 按揭购房产权证没下是不能过户的 除非你一次性把银行贷款结清 开发商给你倒房管局注销备案 在让售楼小姐帮你卖掉 但是可行性不大 就算可以办也是很麻烦的事情追问

如果是私下呢,例如卖给朋友或者亲戚;把首付给我,每个月的房贷是多少他们自己还!因为有个亲戚因为本身信用记录不良,自己无法申请到贷款,刚好可以帮他解决这个问题

追答

可以 但是房子就一直是你的名字 看你亲戚愿意不愿意 如果愿意的话你们就可以到公证处做个房屋买卖公证 然后他把首付款给你 月供他还 房子他装修他住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3-03
只能还完贷款,把产权证拿到之后再当二手房卖出去。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