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刑事拘留的人都要判刑等着公诉吗??什么时候可以见他?

如题所述

刑拘后不一定会判刑。刑拘是一种刑事侦查强制措施,侦查过程中或者侦查结束后,如果侦查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则可以决定撤销案件;移送公诉机关审查起诉后,公诉机关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起诉到人民法院的,经过审判,法庭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宣告无罪或者免予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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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3-15
你好
1、一个刑事案件依次分别经过(立案)侦查、审查批准逮捕、继续侦查、审查起诉、法院审判五个环节,在此期间(大约5个月),除非改变强制措施、即取保候审,否则羁押在看守所。
2、一般情况下,案件生效之前,嫌疑亲属无法会见,只有在案件生效后,可以凭判决书和身份证会见,朋友不行。追问

刑拘期间可以委托律师带着我写的信给他吗??你貌似给我解答过,就是我大姑做开颅手术的那个。即使我大姑到时候痊愈,(可能会有后遗症)即使这样 他也要判刑吗??

追答

你好
1、律师无权为家属传递信件。即使律师同意了,也应当向看守所报告并征得同意。
2、你父亲肯定要判刑,只不过是缓刑和实刑的区别,你大姑家里不追究可以是缓刑,追究则是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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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2-05-17
不一定;如果构成犯罪,判决生效后家属才可以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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