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主体变更,劳动合同换签的工龄补偿问题?

公司下周要进行劳动合同的换签,以前签署的主体是公司总部,去年我们所在的事业部独立出来成立子公司,现在劳动合同要从公司总部换签成子公司的,关于补偿问题,公司解释“在总部服务年限仍然有效,只是变为在子公司的服务年限”,可是在总部的合同下工作了十来年,而子公司去年才成立,这不是扯淡吗?因本人对劳动法不熟悉,请教各位达人,遇到这类劳动合同换签的事情,需要进行补偿吗?

第1个回答  2012-05-18
按照法律规定可以不补偿~如果可以沟通的话,你可以尝试要求补偿~
你这种情况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当然是和总公司签。如果你同意和子公司签的话,那也不违反法律规定。多沟通吧~
第2个回答  2012-05-18
劳动合同重新签订,就等于先要解除。

补你们21个月的工资,即:(每工作一年,补一个月工资)乘以2,再加上一个月的工资补偿=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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