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驾驶轿车在中间车道正常直行,有点靠右边的行道线。电动自行车在我右边的机动车道行驶(因为非机动车道停满了车),她的前方有行人向我这边变道,擦到我的车子后备箱的右边,然后摔到了。交警说我行驶时没有注意行人,且有交强险,判我负主要责任,说这样交强险能全额赔付,可我打电话咨询保险公司人员却说只能赔70%,30%由对方负责。轻微伤,CT做过了,也拍过片子,没什么问题。医药费大概有900(我们垫付500多)电动车修理费850,拖车费200(电动车是不是也有拖车费啊?)我应该再赔偿多少钱呢?
事故对方受了轻伤,大人是脚擦伤(也可能是被电动车砸到的)当时拍了片子说没什么事,她家大伯是医院的医生,跟主治医生打了招呼说叫开点药。小孩是轻微脑震荡,做过CT没什么事,也是开的消炎药,因为头上有包,她家大伯说要观察。过了几天,小孩说没什么事,就是头还有点疼,大人脚肿的厉害,又说要观察。现在已经过去一个星期了,打电话给她,说脚好一点了,小孩头还有一点疼,还要再观察,我该怎么办?
参考资料:《保险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