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层建筑结构设计规范》,高层建筑的基础埋深与基础形式和抗震设防烈度有关。
当设防烈度为7度或7度以上时,对于天然地基,基础埋深不宜小于建筑物高度的1/12;对于桩基,基础埋深不宜小于建筑物高度的1/15;桩的长度不计在埋置深度内;
基础埋置深度,一般从室外地面算起,如果地下室周围无可靠侧向限制时,埋置深度应从具有可靠侧向限制的地面算起。
扩展资料:
桩基础的分类:
桩基础有许多不同的类型,它们可以从不同的方面按照不同的方法进行分类。
如根据承台与地面相对位置的不同,分为低承台与高承台桩基。当桩承台底面位于地面以下时,称为低承台桩基;当桩承台底面高出地面以上时,称为高承台桩基。
在房屋建筑中最常用的都是低承台桩基,而高承台桩基常用于港口、码头、海洋工程及桥梁工程中。《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2008)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桩进行分类。
1、按承载性状分类;
(1)摩擦型桩:
摩擦桩:在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桩顶竖向荷载由桩侧阻力承担,桩端阻力小到可忽略不计。
端承摩擦桩:在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桩顶竖向荷载主要由桩侧阻力承受。
(2)端承型桩:
端承摩擦桩:在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桩顶竖向荷载主要由桩侧阻力承受。
由于摩擦桩和端承桩在支承力、荷载传递等方面都有较大的差异,通常摩擦桩的沉降大于端承桩,会导致墩台产生不均匀沉降,因此,在同一桩基础中,不应同时采用摩擦桩和端承桩。
2、按成桩方法分类;
(1)非挤土桩:在成桩过程中将相应于桩身体积的土挖出来,因而桩周和桩底土有应力松弛现象,常见的非挤土桩有挖孔桩、钻孔桩等。
(2)部分挤土桩:成桩过程中,挤土作用轻微,桩周土的工程性质变化不大,常见的桩型有预钻孔打入式预制桩、打入式敞口钢管桩等。
(3)挤土桩:在成桩过程中,桩周土被挤开,使土的工程性质与天然状态相比有较大变化,常见的挤土桩有打入或压入的预制混凝土桩、封底钢管桩、混凝土管桩和沉管式灌注桩。
3、按桩径大小分类;
小桩:d≤250 mm;
中等直径桩:250 mm<d<800 mm;
大直径桩:d≥800mm。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桩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