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在一定条件下可在江苏高考。江苏省教育厅下发通知:“从2013年起,凡在江苏省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学习经历。其监护人在江苏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
随迁子女,均可在江苏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和本科、专科层次录取。”
2013年,
异地高考政策“破冰”,共有12个省份启动实施。2014年,异地高考实施地区继续增加。教育部近期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将有28个省份开始解决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考问题。江苏省是外来务工大省之一。来自省教育厅的统计显示,2013年参加江苏高考的异地考生有374人,其中263人被各类高校录取,录取率近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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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表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随迁子女的教育,近些年来教育部
会同相关部门一起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推动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教育并且参加升学考试。
一、推动普惠性的学前教育。2010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教育部会同
财政部实施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在这个计划当中,我们专门设立了“城市学前教育的综合奖补”项目,目的在于要支持地方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
普惠性幼儿园为主,来解决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问题。通过这一行动,这三年来已经有超过300万人次的幼儿受益,这是一个方面。
二、推动以公办学校为主接收随迁子女接受
义务教育。我们在这一方面,一向采取“两为主”的政策,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可能大家注意到,近些年,公办学校接收随迁子女教育保持年均百万以上的增长,截止到2013年底,全国义务教育阶段的随迁子女1200万人左右,这些随迁子女超过80%在公办校就读。
三、推进中职免学费政策。从2009年以来,财政部、
发改委、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实施了中职免学费的政策,而且不断地扩大范围。到2012年,国家中职免学费政策受益学生占到全部中职学生的90%左右。应当说,到今年有19个省市已经把免学费政策扩大到了全部在校的中职学生。也就是说,在多数省份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是不收费的。
四、推动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2012年8月份,国务院办公厅转发46号文件。按照这个文件,到目前为止有27个省份明确了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的政策,有30个省份明确了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考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