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可以向撞车者申请修车费、物品损失费、车辆不能使用期间的合理的交通费等赔偿。
如果只是涉及到财产损失的情况下,可以由交强险对被撞测量进行赔偿,另外如果对方负全责但又不愿付修理费,那么当事人可以自行垫付相关费用,然后在向人民法院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法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司法解释》第15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维修车辆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营运车辆,应当赔偿停运期间的损失,非营运车辆,应赔付车辆不能使用期间的合理交通费。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第十三条 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三)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四)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
(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六)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
(七)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驾驶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
谢谢啊!再问一下,如果诉至法院,会支持全款陪我吗?
追答那是自然。
诉讼的话诉讼法也要对方承担。
律师费每个地方规定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