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中 分包合同中约定管理费是否违法?

建筑工程中 分包合同中约定管理费是否违法?会不会因此无效

分包合同中约定管理费是正常的合同,并不违法。
根据《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当总承包人要求发包人同意其分包时,发包人往往要求总承包人同意由其直接与分包人结算,并约定以分包工程价款的一定比例向总承包人支付总包管理费。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总承包单位收取总包管理费后,当专业工程项目出现质量、进度、安全等问题,总包人与分包人应共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5-20
第四条 违法转包,分包合同的处理原则

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5-30
合法分包,在总包合同项下约定管理费是属于合法的,也是符合实际的
纵横法律网-北京东元(厦门)律师事务所-于平律师
第3个回答  2012-05-26
通常可以约定;
只是比例是否明显过高,有失公平
纵横法律网-北京东元(厦门)律师事务所-于平律师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2-05-21
不会,追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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