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校生师比=在校生数/专任教师数。合格标准为不超过18:1。
办学条件指标测算办法
折合在校生数=普通本、专科(高职)生数+硕士生数*1.5+博士生数*2+留学生数*3+预科生数+进修生数+成人脱产班学生数+夜大(业余)学生数*0.3+函授生数*0.1
全日制在校生数=普通本、专科(高职)生数+研究生数+留学生数+预科生数+成人脱产班学生数+进修生数
教师总数=专任教师数+聘请校外教师数*0.5
1. 生师比=折合在校生数/教师总数
2. 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具有研究生学位专任教师数/专任教师数
3. 生均教学行政用房=(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行政办公用房面积)/全日制在校生数
4. 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折合在校生数
5. 生均图书=图书总数/折合在校生数
《基本办学条件指标》主要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核定年度招生规模,确定限制、停止招生普通高等学校。并对普通高等学校办学条件进行监测。《基本办学条件指标》的发布实施,有利于加强宏观管理,逐步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有利于促进办学条件改善和保证我国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各地、各部门和各普通高等学校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以及本《基本办学条件指标》的要求,合理确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规模,以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保证普通高等教育基本的教学质量和规格。
参考资料来源:广东工商职业学院-教育部教发[2004]2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