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调解协议书签了,还能再上法院起诉保险公司索赔交强险吗?

父亲因交通事故身故,在交通队签了一个赔偿调解协议(在没有定责之前),现在车主那边赔偿给了,问题:1、我知道交强险是赔偿第三方受害人的损失的,所以这钱是不是应该也赔给我们呢?2、车主也肯定想得到交强险的赔偿,而且他们的手续齐全,我这什么手续也没有,那我可不可以直接起诉保险公司进行索赔呢?3、我上法院起诉保险公司,胜算有多大呢?
我在交通队签的这个赔偿协议中所说的那个赔偿金额到底包括交强险吗?交通队的人说交强险的赔偿是赔给我们的,但车主赔偿给我们的金额是包括给交强险垫付的,所以我们只有车主的赔偿,等赔偿到位后,车主去报险,然后保险公司的赔偿款直接给车主了,就没有我们的了,但是这个并没有写在协议里,协议里约定的赔偿款只说是车主赔给我们的,没有说还包括车主给保险公司垫付的。

能否主张主要取决于调解书是怎么协商的,如果调解书的双方并未协商确定保险公司的理赔金额,只是双方在未知有交强险赔付的情况作出的意思表示,是可以另行起诉的。如果签署的协议已经包含了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则不需要再行主张交强险,因为保险公司会自行内部分配理赔的项目,应该向一方理赔的款项不需要重复主张。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规的规定,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如果签署的协议已经包含了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则不需要再行主张交强险,因为保险公司会自行内部分配理赔的项目,应该向一方理赔的款项不需要重复主张。因此,主要是查看双方签订的调解协议书中的赔偿项目是否完全赔付,如果没有在调解协议书中约定相关的交强险,则可以向对方主张或者向保险公司主张。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第二十七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第二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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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6-02

签订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后,受害人仍然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保险公司和肇事方赔偿。法院会立案受理,审查后,区分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保险公司未参与签订赔偿协议的,会判决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参与签订赔偿协议的,如果经查明受害人是受胁迫签订赔偿协议的,法院会判决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经查明受害人未受胁迫的情况下签订协议的,法院会驳回受害人的诉讼请求。

第2个回答  2012-10-08
朋友,我认真看到了你们这起交通事故的赔偿情况,对此你可能出现了对事故的理赔程序了解不够,所以才产生了你所提出的几个问题。
我们都知道,对于任何车辆要想在路上行驶,都必须强制性的购买交强险;至于商业险是否购买是取决车主自愿的。在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对事故进行理赔都是先从交强险的限额赔偿的范围内进行赔偿,不足部分则由商业险中再进行赔偿。如只有交强险,没有商业险的车主,在事发赔偿时,不足部分,则由自己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在你们已经对事故的赔偿达成协议后,再上法院起诉车主与对方的保险公司,只有一种可能性,那就是你们双方所签订的赔偿协议是无效的,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否则你即便是起诉到法院,也是得不到法院的支持的。追问

那是不是我误解了?怎么样才能是无效的呢,我一直以为交强险是交强险,车主赔的是车主赔的

追答

谢谢你的追问。
在当今机动车辆日益增多的今天,对于各各机动车要上路行驶都强制性的要求购买交强险,这一险种是为了极大的保护弱势群体的最好措施,我就经常说,交强险就是专门为他人作嫁衣的保险,出了险后,是只赔对方,不赔自己的。据我了解,在路上行驶的汽车占98.5%以上的都是买了交强险的,而且占80%左右的车主为了规避事故的风险,都还同时购买了商业险中的第三责任险。这就是害怕在出现了让对方伤亡之后,能够最大限度的对受害者得到相应的赔偿。否则,一旦发生了重大事故,立马就可能让肇事者陷于绝境。
因此,车方在发生了事故后,心中是十分明白的,交强险对于死亡伤残的最大赔偿为11万元,如果在商业险中的三者险大部分都是买的30万元左右,加上就是四十万元左右可以对受害者进行赔付。而且现在不少车主还将三者险买到了五十万元了。这都是为了极大限度的规避事故风险的举措。

追问

谢谢,我明白了,如果车主买了足够多的保险说不定还能因为撞了人赚保险公司点钱,这是什么世道啊,赔偿本来就应该是对车主的一种惩罚,可看起来倒像是对保险公司的惩罚了,我家为此少了一个人,他因为主观过错,不守交规而撞死了人,他倒什么事什么损失也没有,真是无奈,这世界哪有公平啊!还不如以恶治恶呢!

追答

朋友,你可能对车险的作用了解不够,而使你产生了以上的看法。本身人们买各种不同的保险的目的就是为了最大限度的规避人生道路上的风险。其他的道理我们都不要在这里讲了,只说你所遭遇到的这起交通事故,尽管车方在驾车过程中存有过错和过失,但对方肯定不是故意之所为吧。如果是故意致人于死亡,那么在赔钱的同时,还得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哈。客观地讲,发生了事故双方都不是赢家,更无谁占了谁的便宜一说的,只不过,在我所接触到的不少的事故中,因车方无任何保险,自己又毫无赔偿能力,让受害者流血的同时,还同时流泪的还不在少数啊!应该说在某种意义上讲,你们还是算幸运的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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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2-10-08
赔偿调解协议签订之后可以起诉,但你不能直接起诉保险公司,你只能起诉肇事车主。因为法律关系不同,你与肇事车主是侵权关系,车主与保险公司是合同关系。追问

那如果车主把协议中约定的赔偿金额都赔偿到位的话,我还能再起诉吗?

追答

可以,法律有明文规定,可以再起诉

第4个回答  2012-10-08
可以起诉,但不一定胜诉。要看协议怎么约定的,尤其是赔偿项目。追问

这和约定的赔偿项目也有关系吗

追答

有关系,如果都赔偿了,再要求保险赔偿就没有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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