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10-12
中国国际招标网讯 为规范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登记服务管理工作,加强招标采购从业人员队伍建设,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登记服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抓紧启动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登记服务和继续教育工作,建立起招标师考试、登记和继续教育的完整服务系统。
《办法》规定,取得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应在证书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申请办理首次登记手续,登记服务有效期3年,每3年进行再登记。再登记的受理期限为上一次登记有效期满前3个月,至登记有效期满后3个月。超过登记或再登记受理期限的,不予登记。申请再登记的人员应当提供招标师继续教育考核合格的证明、前次登记3年以来的工作业绩和信誉情况的书面证明材料、前次登记内容的变更信息及必要的书面证明材料。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