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1、城镇职工:单位缴费20%,个人缴费8%。2、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单位缴费12%,个人缴费8%。3、非成都农村户籍人员:单位缴费12%,个人缴费8%。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6%,个人不缴纳。失业保险:单位缴费2%,个人缴费1%。
一、公积金缴存比例
财政拨款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高于12%,其他单位缴存比例高于12%的部分按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纳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6%。
二、社保缴纳比例
成都社会保险险种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身份不同,参保比例不同。同时每个参保险种缴费比例不同,具体如下:
1、养老保险:
(1)城镇职工:单位缴费20%,个人缴费8%;
(2)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单位缴费12%,个人缴费8%;
(3)非成都农村户籍人员:单位缴费12%,个人缴费8%。
2、医疗保险:
(1)城镇职工:单位缴纳6.5%,个人缴纳2%;
(2)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单位缴纳6.5%,个人缴纳2%;
(3)非成都农村户籍人员:单位缴纳2.5%,个人不缴纳。
3、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6%,个人不缴纳。
4、失业保险:单位缴费2%,个人缴费1%。
5、工伤保险:一类行业0.6%,二类行业1.2%,三类行业2%。
6、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1)城镇职工:单位缴纳1%,个人不缴纳;
(2)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单位缴纳1%,个人不缴纳;
(3)非成都农村户籍人员:自愿缴费。
三、阶段性降低社保公积金缴费比例
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发布全市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标准。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19321元,下限将分区域执行两个不同的标准,其中,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县、新津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500元;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380元。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高于12%,不得低于5%。必须按照上一年实际收入为职工足额缴公积金。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