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18-03-22
婚姻法 第四条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九条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不与第四条、第九条发生冲突,人民群众不要故意制造矛盾,夫妻共同财产需要严格确定,不能与家庭有任何牵连,否则就不是,现实中是的情况不多,正常家庭生产生活中是不会出现的。不要忘了任何一个成年人都有为家庭发展做贡献的重任,特别是作为家庭建立者或者延续者,责任是不可推卸的,必须奉献一切,别指望老人养活两个中年人